东营市河长制工作暨《在湖泊水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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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兆印介绍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情况。

我市河长制工作情况及《在湖泊水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相关情况

  一、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自去年5月份以来,我市以“河长制”为抓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河、湖、水库、湿地一体管理,打造河长制工作新模式,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一)强化体系建设,构建河湖管理新机制。市县乡三级均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组建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市县乡村4级1199名河、湖长,确定了30个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制订了部门联动、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7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河长履职,构建河湖管理新模式。我市境内分布着大小河流4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0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7条,流经两个以上县区的河流16条。全市各级河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带着任务深入一线,累计巡河5872人次、620余公里,及时下发专项督查单,主动解决突出难点问题,逐级压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整治力度,构建河湖管理新秩序。深入推进实施“清四乱”、河湖清障行动,共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障碍物、构筑物四乱点 115处,清理总量35万方。下发了“清河行动”和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市级河道“八乱”问题1095处,省级92项任务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全部分类处置,封堵违规排污口10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时巡查、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对沿河违建、违法取土取水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累计开展执法巡查150次。

  (四)强化河道治理,构建河湖治理新常态。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31条河流“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确保“一河一策”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落实资金投入力度,投资7.6亿元实施了神仙沟、老广蒲沟、广利河等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了溢洪河、永丰河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及市管河道三年绿化工程。各县区投资37.74亿元,实施了河道治理、城区雨污改造、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试点村污水处理项目。

  二、《东营市在湖泊水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要求,全力提高我市河湖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水生态质量,全面构建湖泊(含水库、湿地)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7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在湖泊水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工作方案》确定按照河长制的总体目标,将河流与湖库湿地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全市河流、湖泊、湿地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使河湖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让全市河湖湿地变得更清、更绿、更美。

  《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实现湖长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行湖长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深化落实河长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坚持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按照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生态支撑。

  (二)组织体系。

  《工作方案》确定湖长体系设置与各级河长设置充分结合,选择重点保护的湖泊、水库、重点湿地、重要水域、水源地设立市级湖长,其他中小型水库、各类湿地以及其他水源地保护区设立县、乡、村三级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湖库湿地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确定纳入市级湖长的湖泊水库湿地时,除了考虑规模、重要水源外,还考虑了我市湖长人数以及巡河方便等因素,共确定了8处设立市级湖长:与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景观湖泊金湖银河、清风湖(含明月湖);蓄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广南水库和中心城区重要水源地南郊水库、辛安水库、永镇水库;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耿井水库。

  在管理上,总河(湖)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市、县两级湖长,为市、县级湖库湿地的第一责任人,对湖库湿地的管理保护负总责,确定管理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制定并实施“一湖一策”方案,明确各级湖长职责等。其他各级湖长对湖库湿地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确定了7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严格空间规划管理、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水生态修复、健全湖库湿地执法监管机制7大项、26条。同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到了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一是通过对湖库湿地空间规划管理,对生态保护红线重新勘界定标,实行保护优先、控制开发、自然修复、合理利用;严格控制、规范涉及湖泊湿地的项目建设。

  二是对湖库湿地岸线进行保护规划管理,合理划分功能区,明确分区管理要求,规范湖库湿地用途,根据需要编制各类规划,控制纳污总量,最大程度的保持自然形态。

  三是加强湖库湿地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生态补水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

  四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对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水、黑臭水体进行综合防治。

  五是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六是加强湖库湿地生态资源的保护与修复,对湖库湿地进行健康评估,实施一湖一策,加强湖库湿地动植物保护。

  七是健全执法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明确了7项保障措施。要求把实施湖长制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完善监测监控,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引导公众参与,推动湖库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

 

(责任编辑: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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