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新闻发布会

关键词: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18年9月14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东营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东营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营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最高检、省院工作要求,自觉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坚定的态度、必胜的决心,凝心聚力,集中攻坚,积极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进驻山东以后,省委提出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全市检察机关集中批捕、起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营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1件63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48人,提起公诉8件45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抓好动员部署。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之后,2月26日,东营市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3月20日,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7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院党组和市院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检察工作“一把手”工程推进落实。8月8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再部署。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采取召开党组会、案件质量分析会、全体干警会等形式层层发动。二是抓好组织领导。市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王新建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先后5次对全市检察系统专项斗争作出批示;建立对下指导办案常态机制,采取挂牌督办、跟进督导等方式,排除阻力干扰,帮助县区院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抓好人员、经费、装备保障。鉴于黑恶犯罪办案难度大、耗时长,从人员、经费、装备等各方面重点倾斜,3个县区院已经设立专门的专案办理场所,对于重大案件,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成立专案组,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案,保证了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省院陈勇检察长和市委领导对我院扫黑除恶工作都给予批示肯定。

二、坚持依法快速办案,严格法律适用、严把证据标准,有力惩处犯罪。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注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新动向,如物业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套路贷、地下执法队非法讨债平事、村霸、市霸等。二是依法快捕快诉。不纠缠细枝末节,依法从重从快,坚决做到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三是强化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的指导和督办。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对县区检察机关办理情况进行了三轮督导,9月5日至12日,市院领导带队对全市六个县区(含开发区)所有在办案件逐案进行研究,提出在证据和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对侦查机关下一步补充证据的提出指导意见。四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起重要作用的涉案人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犯罪情节较轻的涉案人员,以及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并起到协助侦破案件作用的一般参与者,依法从轻、减轻处理。五是提升打击效果。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把案件办成铁案,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一是牢固树立“寓监督于办案、寓办案于监督”的理念。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严格掌握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条件,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标准。从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防止就案办案,不断扩大办案效果。特别是严格掌握不捕、不诉的条件范围,注重审查以“在逃”“另案处理”“以罚代刑”“取保候审”等方式处理的案件。在检察环节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犯7人。二是在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坚强领导和市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积极与侦查机关构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确保涉黑涉恶类犯罪捕的准、诉的出、判的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三是建立重大案件同步引导侦查机制。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派出骨干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侦查行为,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确保打击效果。在吴长伟涉黑犯罪案件侦办期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联合分析研判案情,对余罪、漏罪进行补充调查,确保应查尽查。四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在审查案件同时对背后保护伞、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及时汇总分析,移送监察委和公安机关,跟踪督办。

四、深入宣传发动,壮大斗争声势,巩固打击效果。畅通举报渠道,专项斗争开展之初,即刻向社会公布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09,并指派专人负责接听、登记、处理已受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全市两级检察院在检务公开栏、检察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通过电子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公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宣传专项斗争工作,县区院到公共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微信公号建立“权威发布”、“扫黑除恶动态”专栏,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100余条,以案释法,扩大了专项斗争社会知晓度。

(责任编辑:武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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