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扩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覆盖范围
东营网讯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患纠纷、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方面的作用,6月1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卫计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通知》,医患纠纷调解覆盖范围从之前的东营区扩大到了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通知》对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凡我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过程中与患者发生的纠纷均在受理范围内。医患纠纷调处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市属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患纠纷由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进行调处,各县区辖属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患纠纷,由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进行调处,如遇重大、复杂、疑难医患纠纷或群体性医患纠纷,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不了的,可申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处。
东营市医调委成立于2016年4月,属市司法局管理、指导,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处机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我市医调委建立了医学、法学专家库,提供专业咨询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做到依法、规范调解。(记者 李晓琳 通讯员 王玉燕 倪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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