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017年底将全面实行河长制 确定近远期工作目标

关键词:河长制|工作目标

  东营网讯 近日,我市印发《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河长制。方案确定了我市实行河长制的工作目标为——

  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到2020年,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1%;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骨干河道、重要湖泊、重点水库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到2030年,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建成区总体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奉献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

  方案还确定河长制组织体系以及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等在内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记者 冬青)

(责任编辑:刘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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