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大病保险成效显著 已累计补偿13.2万人次

关键词:居民|大病保险|成效显著

  东营网讯 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市、县区财政负担,参保居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均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我市2016年度参保125.27万人,实现了参保居民全覆盖。

  据悉,我市自2014年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对大病的风险抵御能力,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去年底,已累计补偿13.2万人次,支付补偿款2.3亿元。

  为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我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自2015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市内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居民办理出院时,只需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缴纳自负部分,即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单报销”,大病索赔“零”手续,极大提高了报销时效。2016年,我市继续加大信息技术支持力度,实现了基本医保系统与商保系统的对接,搭建起医疗保险服务平台。

  为加强医疗行为管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市积极构建社保与商保联合办公机制,多措并举加强监管,通过推进医疗巡查,做好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管理;大力开展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医保系统疑点数据、审核异常数据等针对性开展重点稽核,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异地稽核,加强对患者就医行为的管理。截止目前,共计联合巡查84次,巡查9298人次,异地稽核共计核查案件1902人次,共同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了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为提升大病待遇,助力精准扶贫,我市自2016年度起,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进行大病保险补偿时,起付标准减半,补偿比例每段提升5个百分点,大病支付额度提高至50万。据统计,此项政策的受益人群达到0.6万人,将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的患病负担,助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记者 赵金子)

(责任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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